中共深圳市委《2006-2010年深圳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学习资料
中共深圳市委《2006-2010年深圳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发布时间:2016-11-28

   “十五”时期,我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时期,深圳的建设和发展处于新的起跑线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对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全面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2010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围绕我市“十一五”期间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提高构建和谐社会本领为目标,以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以岗位需求为取向,以胜任力开发为重点,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培养和造就一支党性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优良、朝气蓬勃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我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在“上游竞争”中走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树立前沿意识,牢记前沿使命,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律,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培训理念和经验,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以深远的眼光、宽广的视野和开放的思路,发展干部教育事业。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针对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培训。坚持以局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提高他们的思想政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改进领导作风,从而带动整个干部队伍的建设,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要加强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使青年干部更加坚定信念、更加活力四射、更加坚韧不拔、更加脚踏实地、更加和谐合作、更加善对人生。

  (四)坚持注重培训质量。把提高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升胜任力为目标,以提高学习能力和执行能力为基础,围绕干部履行岗位职责、适应干部培训需求、提高实际工作本领开展教育培训,完善各项培训质量保障措施,使参训干部责任心、执行力和理解力更强,成为热爱本职工作、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目标是:

  (一)全面落实在职干部全员培训。保障每个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争取在五年内对全市在职干部轮训一遍。处级以上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以市、区属“三支队伍”现有的16万多名干部(截至2005年底)为基础,按照干部人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安排培训,每年约安排五分之一左右的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二)重点保证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青年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局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优先安排参加组织调训、境外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各种培训。对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制定专门计划,分期分批地选送到各级党校集中培训,确保5年内轮训一遍;处级以上的后备干部以市委党校中青班培训为主,科级以下的后备干部以市委党校分校培训为主。注意选送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年干部参加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培训。

  (三)创新优化干部教育培训的体制机制。转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模式,构建市、区培训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的培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创新培训内容,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培训奖惩措施;扩大培训覆盖面,形成以市、区属“三支队伍”为主体,并向重点产业行业和“两新”组织等领域人才拓展的培训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全员培训“三支队伍”。

  1.党政干部队伍。通过实施上级组织调训、党委(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境外培训、专题培训班和自选培训,确保完成党政干部普遍培训一次的任务。

  ——抓好各级党政干部的培训:

  局级干部。培训总量约为900人,主要围绕“驾驭全局与决断决策能力”为核心的高级管理素质来安排培训。其中,市委党校每年计划举办3期局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人数为120名,5年共培训600人。结合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适时举办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能力建设培训班。

  处级干部。培训总量约为6100人,主要围绕“组织计划与执行能力”为核心的管理素质来安排培训。其中,市委党校每年计划举办6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数为300名,5年共培训1500人。各区、各部门还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积极开展处级干部的专题培训。

  科级以下干部。培训总量约为41000人,主要围绕“执行能力与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的基本管理素质来安排培训。其中,新调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上岗前所在单位须组织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并须在试用期内参加党校初任培训;新提任的人员,必须参加任职培训。市、区委党校计划每年举办6期以上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12期以上初任培训班。

  ——加强对各类党政干部(基层干部、党务工作者、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会干部)的培训:

  基层干部。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加大以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专业化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基层干部培训列入党校的主体班次,确保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各区通过替代、置换等方式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

  党务工作者。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胜任力、创新力为核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促进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党务干部培训班和党建工作专职组织员(非在编)专题培训班安排在市委党校或相关培训机构进行。

  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会干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工会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胜任能力。市、区委党校每年举办2期以上女干部培训班;每期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安排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参加。举办1期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培训班,举办1期以上统战干部培训班,1期以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培训班。举办1期以上工会干部培训班。

  2.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市、区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总量约为60000人,其中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2000人,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4000人,其他基层管理人员54000人。

  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举办2期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高级专题研究班。选派一批企业领导人员参与高校进修、境外学习、高峰论坛、学术活动等,着力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运作、开拓创新和领导能力。

  企业中层及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培训,对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各类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岗位培训,着力提高企业中层及各类专业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执行力。

  推进企业自主培训。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五年内对本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轮训;鼓励非公企业通过参与自选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自主培训。

  3.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市、区属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总量约为80000人,其中高级13000人,中级33000人,初级以下34000人。

  采取继续教育系列讲座和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专业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促进知识更新的培训。2008年之前,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继续教育日常管理,并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企业,使继续教育在2010年基本覆盖我市各类企业事单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每年脱产学习不少于72学时,接受继续教育的面要达到90%以上。

  加强高层次专才的培训。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每年选送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专才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的学习。开设博士后论坛、专家讲坛,盘活教学培训资源,传播前沿知识。每年组织一批高层次专才开展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利用我市与香港政府部门、公营机构、高校等交流合作渠道,每年选派一批专业型干部赴香港考察调研或跟班学习。

  (二)重点培训局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青年干部。

  坚持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在抓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局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青年干部的培训力度。

  1.局处级领导干部。通过举办“都市计划”出国培训班、赴港班等领导干部出国(境)研修班,分期分批选送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的局处级领导干部赴境外学习,在比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中,开阔国际视野,培养战略思维,提高分析、综合、判断、决策、创新等各项能力。

  2.后备干部。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为后备干部培训的主渠道,以了解国情、磨砺意志、锻炼党性为培训重点,实施素质与能力提升、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民情体验“三站联程”等培训模式,通过严格的训练、艰苦的磨练和不懈的锻炼,对中青年干部进行党的大忠诚意识、与群众血肉相连的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的灌输和打造,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牢记党的宗旨、知国情悉民意、坚定乐观、理想远大的干部队伍,为党的事业和城市发展的未来培养中坚力量。

  3.青年干部。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党性锻炼和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加强对青年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以党校、团校为主要培训平台,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和实践提高。市、区团校每两年对市直单位以及各区街道以上单位青年工作者轮训一遍。

  (三)抓紧培训急需人才。

  坚持以“三支队伍”为主体,逐步拓展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对各类人才培养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当前重点是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部署,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抓紧培训我市各产业、行业发展急需的人才。

  1.实施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按照“产业第一”和“优势优先、新兴培育”的要求,加强对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等领域急需人才的培训,特别是社会工作、WTO实务、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管理以及金融等人才的培训。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推进我市“行业协会管理职业化”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继续实施WTO专才“9090”培训工程;结合我市“技能振兴行动计划”,加强对技师高级技师等各行业专业实用技能人才的培训。

  2.辐射、带动全社会人才的培训。拓展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积极鼓励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的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经向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或备案,可以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享用干部教育培训的资质认证、政策扶持、教学设备和培训资源。

  五、主要措施

  (一)优化培训内容,构建“大忠诚教育、胜任力培训、约束力培养”的干部教育培训整体框架。

  1.加强“大忠诚教育”。教育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坚定党性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怕经受磨难,忠诚于党的理想和事业,忠诚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诚于党员干部的使命和岗位。

  加大思想理论武装的力度。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组织广大干部认真研读党章、《江泽民文选》、《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和胡锦涛同志作序的第二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加强党史党建和国情民情等方面的教育。

  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统战等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际化城市、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科教兴市、文化立市、人才强市战略以及“基础基层年”、“城市管理年”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和主要任务,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持运用理论与发展理论相结合,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认真研究本市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拓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2.加强“胜任力培训”。以提升胜任能力为目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公务员职位说明书,根据职务层次和职位分类两条主线重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提高综合素质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的重点。

  依据干部素质要求确定各级干部的能力导向。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突出执政能力导向。依据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普适能力,局级干部重点提高驾驭全局、决断决策、识人用人、预见洞察、创新能力;处级干部重点提高组织协调、理解领悟、专业、执行、创新能力;科级以下干部重点提高专业技能、分析、执行、沟通、公共服务能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突出职业化要求,重点提高驾驭市场、参与竞争尤其是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突出创新的需求,重点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各类干部的培训重点。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实施应知应会和岗位操作能力培训。综合管理类干部应突出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专业技术类干部应按照专业领域要求,突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行政执法类干部应加强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强化新理念新知识新本领的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本领培训,当前重点加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哲学社会科学、高新科技、职业外语、电脑应用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国内外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和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学习。开设以“新理念新知识新本领”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大讲堂,充分利用“市民大讲堂”、“读书月”等平台,邀请领导干部或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开拓视野,更新观念。

  3.加强“约束力培养”。以学习贯彻党章和有关条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党纪政纪法纪培训为主要方式,将行为约束的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具体落实到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实践等方面。

  强化权力约束。结合“责任风暴” 和“治庸计划”,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要载体,加强廉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权力当作责任、看成约束,慎用权力、管好权力,不断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强化纪律约束。抓好党纪政纪法纪培训,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素质和法律素质,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重点班次的学员,全程跟班、全程记录,明确要求,严格管理;新录用干部在开展初任培训时重点加强军训或拓展训练,实施首长训话制并举行宣誓仪式;坚持要求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人员参加离岗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返岗。

  强化道德约束。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品行修养。在教育培训过程中突出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提升学员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

  (二)创新培训方法,构建以学员为主体、以提高学习能力为中心的干部教育培训模式。

  在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选培训、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1.体验教育。根据干部的经历特点和培养方向,通过加强国情民情体验、一线挂职、跟班学习、现场教学、基层蹲点等方式实施体验教育。根据教学需要加强体验教育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在本市街道社区、知名企业、品牌行业协会、党政事业单位等建设一批现场教学基地;在宁夏、贵州、重庆等西部地区建立一批相对固定的国情民情体验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通过援藏援疆、支持对口扶持地区建设、选派博士服务团成员,建设一批一线挂职基地;通过友好城市、我市驻外办等渠道,在境外地区建立一批跟班学习基地,形成市内外、境内外相结合的体验教育基地体系。

  2.思维训练。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载体,注重个人参与,突出学员的主体地位,借助案例教学、行动学习、对抗性辩论、学员论坛等现代教学方法,运用头脑风暴、一事一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结构化研讨方法,帮助学员进行对策研究和行为训练,反思自己思维模式的基本特征,特别是弱点和不足,转变思维方法,创新思维模式,逐步形成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

  3.角色演练。对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角色规范和行为方式的技术性训练,培养和提升干部正确的角色行为能力、心理素质、沟通技巧和应变能力。市、区党校要率先着手研究建立“教学实验中心”,作为创新干部培训的平台和孵化器,研究推出“领导沟通技巧”、 “心理压力的缓解与调适”、“公务员口头表达能力训练”、“危机管理情景模拟训练”、“媒体应对情景模拟”、“科学决策思维训练”等一批特色课程。

  4.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开发利用多媒体培训资源,对培训成果和特色课程进行深度开发,编制一批新颖、生动的课程和资料,存放在深圳公务员之窗、干部网上学院、培训机构网站上供干部学习。逐步对自选培训机构进行信息化改造,要求从2007年起每年必须推出一批网络培训课程。进一步完善深圳干部网上学院,逐步实现教、学、考、管的网上作业。

  (三)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干部教育培训服务平台。

  1.提高培训机构资质。按照“提高、优化、完善、共享”的要求,构建以党校为主阵地、汇集市内外优质培训资源的社会化培训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推进市、区党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资源共享和功能优化。鼓励深圳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充分利用师资、设备等资源优势,多渠道为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扶优汰劣,优化市场主体。对符合产业行业发展需要、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培训机构,通过政策倾斜、联合办学等方式,予以重点扶持。

  2.拓宽境外培训渠道。适应我市建设国际化城市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拓宽培训渠道,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合作培训。依托市行政学院,研究筹建“深港公务员培训学院”,努力形成定期对口交流机制,实现项目交流、资格互认和资源共享。通过联合办学、建立基地等方式,更多地利用国际著名高校、世界知名跨国企业、发达国家政府机构、国际知名教育培训集团的培训资源。

  3.规范培训市场管理。建立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准入制度,优化培训机构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健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培训机构资质备案制度,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在市场规则下开展有序竞争与合作。建立继续教育协会,以统一平台推广各类继续教育项目,打造规范统一的继续教育品牌。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重视对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院校现有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研骨干的培养,采取挂职锻炼、进修深造、定期培训、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加强和扩大兼职师资队伍。健全规范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每年到党校讲一次课或作一次报告。由市委党校牵头,构建开放式、高层次的师资资源信息库。

  5.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布局。

  完善课程体系。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优化培训课程体系,科学设计培训方案。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政治理论培训作为首要任务,主体班教学主要按照 “大忠诚教育、胜任力培训、约束力培养”等培训内容进行合理布局。

  建立案例教学资源库。通过自主开发和购买成果相结合的方式,“十一五”期间,以公共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建立案例教学资源库,并加大案例式教学比重。

  加强自选培训的课程体系评估。根据培训需求、课程的时效性、课程内容的逻辑体系,在2007年前完成对现有自选培训课程的评估工作,努力实现项目供给与培训需求最佳匹配。适应个性化、差别化的需求,分级分类提供选学菜单,印发自选培训课程服务指南。

  加强教材建设。按照少而精、管用的原则,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坚持通用能力与岗位专业能力相结合,组织编写适应深圳干部需要的培训教材,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建立培训教材评审制度,切实把好编审关,使各类教材切实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强化培训管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分层负责、条块结合的要求,实行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各单位各司其职,市、区分级管理的体制。

  市委组织部履行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负责全市副局级以上干部、党群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市管专家及市管“三支队伍”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市委宣传部负责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市委统战部负责全市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培训。驻深工委负责驻深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协调与组织。市人事局负责政府机关公务员、职员与雇员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会同市国资委、市贸工局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市国资委负责其直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以及直管企业、控股公司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市贸工局会同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技能人才的培训。市财政局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市委、市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和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各区委领导本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区委组织部主管本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实施,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落实。支持驻深单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协助驻深单位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完善计划管理。各培训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科学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坚持谁管理谁调训的原则,新提任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以及新录用干部的初任培训和离岗培训,原则上坚持通过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调训机制组织实施。在调训计划发生冲突时,以上级调训通知为准。调动市直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把有关部门的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纳入培训计划,进一步规范业务培训办班。实行干部培训申报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于每年的11月底向组织人事部门上报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每年的12月中旬报送本年度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市直各职能部门制订的跨干部管理权限的培训计划,须与市组织人事部门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3.强化学习奖惩。坚持把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干部参加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其参加评先评优;在党校主体班等重点班次中建立优秀学员库,作为选用领导干部或后备干部的渠道之一;加强对优秀学习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力度,优秀论文编辑成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教材。当年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不能评先评优。实行培训情况通报制度,未按规定履行教育培训职责的干部个人、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培训管理人员,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实行登记管理,干部培训记录考核情况,颁发培训证书。

  4.配套相关制度。研究探索胜任能力素质评估和系统培养的有效措施,对局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重点培养的青年干部的素质能力特征进行相应的评估、测量和分析,分类建立培养档案,明确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养。研究制定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培训管理机制的配套措施。推进《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立法工作。研究探索在职自学的学时认定与管理办法。

  六、主要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发挥沟通协调和宏观指导作用,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检查、总结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培训规划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法规、改革措施和重大部署,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经费保障。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参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规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要达到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到2.5%,列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其中,市、区机关工作人员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在财政下达给各单位的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增长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争取每位干部的教育培训经费每年有所增长。“十一五”期间,财政须保证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党校主体班、专题讲座、专题班及境外培训班等重点培训项目所需经费。财政为扶持和促进产业、行业发展等而设立的有关专项资金须相应保留人才培训的份额。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利用社会捐赠和企业资助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地筹集资金,更好地服务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监督检查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建立培训机构与学员之间的双向评估反馈机制,制定培训质量评估标准,评估结果要公示。各单位每年要对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市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定期通报检查结果。注意发现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各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驻深工委可依据本规划精神,商驻深单位研究制定相应的驻深干部培训计划;相关培训管理部门可参照本规定精神,进一步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两新”组织和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行业等领域人才的培训计划,创造性地推动各类人才培训的发展。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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